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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身陷传销勒死监工后报警!故意杀人,还是正当防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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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春城晚报(hai-ccwb)记者 柏立诚
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。


 被“监工”每天洗脑 


今年1月21日,云南保山昌宁小伙张某被朋友骗进了一个传销组织。要求他把化妆品卖给亲戚朋友,从中赚钱。



张某:“我被骗进传销组织后,了解到这个传销组织主要是卖化妆品,每套化妆品2800元。”


他发现不对后,当即提出要离开,并在网上买了一张返回保山的车票。但传销组织头目李某派“监工”王某白天黑夜看守张某,不准他逃离,张某的手机和身份证也被搜走。



王某是负责看管张某的“监工”,不仅要看管好张某,还要不断地给张某洗脑。张某说,自己非常反感传销组织,每天都在和这帮人做斗争,一直想找机会逃离苦海。但王某等人看管得太紧,根本没有机会逃离,而且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。


 被控制20天都逃不走 


就这样,张某一直在传销组织里被控制了20天。不但每天不能自由进入,连上厕所都有专人看管。


期间,传销组织头目要求每个人都要拉亲朋好友进来销售化妆品,张某多次提出反对意见,先后五六次被传销组织的人员殴打。



临近春节了,张某想回家过年,可传销组织根本没有放走张某的意思。还加大了推销产品的力度,并给每个成员下达了任务。


 上厕所时和“监工”起冲突 


今年2月10日凌晨,张某想上厕所,得到王某许可后,王某要求跟着一起到出租房里上厕所。


进入卫生间后,王某对他说:“小弟,今天领导(传销组织头目李某)讲的话,你听清楚了没有?想清楚了没有?要怎么做?你知道吗?如果弄不到五六万元,是给男人丢脸,你丢得起这个脸吗?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,你还是好好地考虑吧!领导只给你3天的时间,3天后,领导来了,就不知道领导会做啥了。要是他废了你,任何人都帮不了你。”


张某听到这些威胁后,主动提出:“我给你(王某)1万元,请放我走,我想回家过年。你觉得放走了我,你不好交代的话,要不,我们一起走,赶紧离开这个传销组织。”王某听到后,当即拒绝了张某的恳求。


 他用衣帽带勒死“监工 ” 


 “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呢?还想逃跑?”王某当即拒绝了张某的请求。


怒火中,王某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,并将张某推到卫生间的墙角处,用力地掐住脖子,双方这样一直持续了4分钟左右。这时,张某从自己所穿的羽绒服帽檐上,拉下一根带子,用带子缠绕王某的颈部,并用力拉扯两端……


在这过程中,双方都很难受,张某于是对王某说:“要不,咱们一起松手,可王某就是不愿意松手。”


10多分钟后,王某完全失去了反抗。随后,张某用衣物塞在王某的嘴里,随即离开了卫生间。



走出卫生间后,张某立即向警方报案称:自己被骗进传销组织,还被控制在传销组织里。


民警赶到现场,找到了张某,并在卫生间里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,医生赶到现场后,确认王某已死亡。张某现场供认了杀人的事实。



 张某被指犯故意杀人罪 


检察机关指控: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同时,公诉人认为,案发后,张某主动打电话报警,等待民警抓获,属于投案自首;被害人在这起案件中,有一定的过错。



近日,法院审理了此案。张某的辩护人认为,王某对张某进行语言威胁、侮辱,并先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推到墙角,王某具有严重的过错,加上张某被传销组织控制,张某是在受到不法侵害,这个案件中,张某导致了被害人死亡,应当属于防卫过当。


但公诉人并不认可辩护人意见,认为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


 家属要求赔偿损失64万 


法庭上,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,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64万余元。被告人张某表示,将尽最大能力给家属赔偿。因双方争议较大,案件将择日宣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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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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